CBETA 標點與校 勘: 《長阿含十報法經》卷1:「 第一三法,行者竟無為事慧者,亦聞法經,亦當觀本。 「第二三法,當思惟。欲念,定不欲但念,亦不欲亦不念。 「第三三法,可識。欲有,色有,不色有。 「第四三法,可捨。欲愛,色愛,不色愛。 「第五三法,可捨。本三惡,貪欲惡、瞋恚惡、愚癡惡。 「第六三法,可增。無有貪欲本、無有瞋恚本、無有愚癡本。 「第七三法,難受。相定相、定止相、定起相。 「第八三法,可作。三活向,空、不願、不想。 「第九三法,可識。三痛,樂痛、亦不樂[1]亦不苦痛。 「第十三法,自證慧不復學。從本來,亦往生,爾無所應除。是為行者三十法,是不非,是不異,有諦如,有不惑不倒,是如是有持慧意觀。 」(CBETA, T01, no. 13, p. 233, c29-p. 234, a16) [1]亦=痛【元】【明】。 ------------ ------------ 版主修改過的「錄文」、標點與校勘: 第一,三法行者竟無為:事慧者,亦聞法經,亦當觀本。 第二,三法當思惟:欲念定,不欲但念,亦不欲亦不念。 第三,三法可識:欲有,色有,不色有。 第四,三法可捨:欲愛,色愛,不色愛。 第五,三法可捨。本三惡:貪欲惡、瞋恚惡、愚癡惡。 第六,三法可增;無有貪欲本、無有瞋恚本、無有愚癡本。 第七,三法難受:相定相、定止相、定起相。 第八,三法可作。三活向:空、不願、不想。 第九,三法可識。三痛:樂痛、 苦痛 、亦不樂亦不苦痛。 第十,三法自證慧,不復學。從本來,亦往生, 漏 無所應除。 是為行者三十法,是不非,是不異,有諦如,有不惑不倒, 是如有 持慧意觀。 [1] [1] 原文作 「 是如是有 」,參照「一法」、「二法」處,似應作「 是如有 」,第二個「 是 」字疑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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