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:「四法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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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長阿含十報法經》卷1:「第一四法,行者竟無為天人輪。好郡居,依慧人,自直願,宿命有本。
「第二四法,增行。四意止,自觀、身觀、內外身觀,莫離意知著意,離世間癡惱。痛、[2]痒、意法亦如觀身法。」
「第三四法,可識。四飯,搏飯、樂飯、念飯、識飯。
「第四四法,可捨。四[3]𧓲,欲[*]𧓲、意生是[*]𧓲、戒願[*]𧓲、受身[*]𧓲。
「第五四法,可[4]減。四失,戒失、意是失、行失、業失。
「第六四法,可增。四成,戒成、意是成、行成、業成。
「第七四法,難知。四諦,苦諦、[5]習諦、盡[6]諦、受滅苦諦。
「第八四法,令有四[7]黠。苦[*]黠、習[*]黠、盡[*]黠、道[*]黠。
「第九四法,可識。四相識,少識、多[8]識、無有量無所有不用識知、多知無有量知無所有不用智知。
「第十四法,自證。一法身當知、二法意當知、三法眼當知、四法慧當知。是為行者四十法,是不非,是不異,有諦如,有不惑不倒,是如[9]是有持慧意觀。」(CBETA, T01, no. 13, p. 234, a17-b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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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]痒=癢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3]𧓲=癢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*3-1]𧓲=癢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*3-2]𧓲=癢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*3-3]𧓲=癢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*3-4]𧓲=癢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4]減=滅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。[5]習=集【元】【明】*。[6]〔諦〕-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。[7]黠=點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*7-1]黠=點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*7-2]黠=點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*7-3]黠=點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*7-4]黠=點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[8]〔識〕-【宋】。[9]〔是〕-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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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修改過的「錄文」、標點與校勘:
第一,四法行者竟無為。天人輪:好郡居,依慧人,自直願,宿命有本。
第二,四法增行。四意止:自觀、身觀、內外身觀,莫離意、知著意,離世間癡惱;痛痒、意、法亦如觀身法。
第三,四法可識。四飯:飯、樂飯、念飯、識飯。
第四,四法可捨。四𧓲:欲𧓲、意生是𧓲、戒願𧓲、受身𧓲
第五,四法可減。四失:戒失、意是失、行失、業失。
第六,四法可增。四成:戒成、意是成、行成、業成。
第七,四法難知。四諦:苦諦、習諦、盡諦、向滅苦諦
第八,四法令有。四黠:苦黠、習黠、盡黠、道黠。
第九,四法可識。四相識:少識、多識、無有量、無所有不用識。(知、多知、無有量知、無所有不用智知。)[1]
第十,四法自證。一法身當知、二法意當知、三法眼當知、四法慧當知。
 是為行者四十法,是不非,是不異,有諦如,有不惑不倒,是如有持慧意觀 。





[1] 「多識」,「宋藏」作「多」,《中華藏》未標明此一「異讀」。此則,詳見下文第九項解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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